為提高山東沿海港口油氣接卸能力,統籌沿海港口功能分布、岸線條件和油氣運輸需求,《方案》明確,將以青島港、日照港、煙臺港為主、濰坊港、東營港、濱州港等為輔,以進口原油LNG為重點,以中轉運輸原油、成品油為補充,將規劃新建13座原油碼頭,新增年接卸能力11300萬噸;規劃新建油品和液體化工品碼頭38座,新增年接卸能力7005萬噸;以及擴建LNG碼頭1座,規劃新建LNG碼頭3座,新增年接卸能力110億立方米。港口油氣碼頭接卸能力能夠有效滿足今后及未來一個時期山東省內及周邊省份油氣接卸需求。
在原油碼頭方面,《方案》提出,青島港黃島港區不再新建原油碼頭及配套外輸油管道,維持30萬噸級、25萬噸級和20萬噸級原油碼頭各一座的發展格局,接卸能力5000萬噸;青島港董家口港區將新建30萬噸級和10萬噸級原油碼頭各1座,新增接卸能力2500萬噸,共簡稱2座30萬噸級和2座10萬噸級原油碼頭,總接卸能力將達到5000萬噸;日照嵐山港區將新建30萬噸級原油碼頭2座,新增接卸能力3500萬噸,共建成4座30萬噸級和1座10萬噸級原油碼頭,總接卸能力將達到8100萬噸;煙臺西港區將新建30萬噸級原油碼頭1座,10萬噸級原油碼頭2座,新增接卸能力3200萬噸,共建成2座30萬噸級原油碼頭和2座10萬噸級原油碼頭,總接卸能力將達到4800萬噸;另外,東營港、濱州港、濰坊港將各新建2個5萬噸級原油碼頭,年接卸運轉原油能力2100萬噸。
油品和液體化工品碼頭方面,青島港董家口港區將新建3萬噸級2座、2萬噸級1座、3000噸級1座,新增年接卸能力520萬噸,青島港共建成油品和液體化工品碼頭27座,年接卸能力3245萬噸;日照港將新建6座5萬噸級、1座3萬噸級、3座5000噸級,共建成20座,年接卸能力2420萬噸;煙臺港將新建3座10萬噸級、4座5萬噸級,新增年接卸能力2650萬噸,共建成22座,年接卸能力3880萬噸。
LNG碼頭方面,青島港將現有LNG碼頭能力擴建至80億立方米。日照港將新建LNG碼頭1座,年接卸能力20億立方米。煙臺港西港區和龍口港區分別新建LNG碼頭1座,年接卸能力分別為40億立方米和10億立方米。山東沿海港口新增LNG年接卸能力共110億立方米。
另外,到2020年,山東省港區倉儲設施將建成港口油氣罐區137個,油氣倉儲能力將達到6600萬立方米左右。其中,原油罐區66個,總罐容5000萬立方米左右;成品油罐區59個,總罐容1400萬立方米左右;LNG儲罐12座,總罐容220萬立方米左右。
在管網建設方面,山東省將改造淘汰老舊管道,規劃新建7條原油管道,總長度達2379公里,年輸送能力達到12800萬噸,以及7條成品油管道和7條天然氣主干管道,年輸送能力分別達到4450萬噸和410億立方米。